关于渭南市华州区百合洗涤有限公司宾馆、酒店布草洗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
发布时间:2024-07-01 19:29:06 浏览量:
渭华环审发〔2019〕8号
渭南市华州区百合洗涤有限公司:
你公司报送的《渭南市华州区百合洗涤有限公司宾馆、酒店布草洗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(以下简称“报告表”)收悉,根据2018年11月13日技术审查会意见,现批复如下:
一、本项目位于渭南市华州区莲花寺镇,总占地3000平方米。项目建设年洗涤酒店、宾馆布草100万件洗涤车间、一体式污水处理站,2吨燃气蒸汽锅炉一台等。项目总投资100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,占总投资的36%。
经审查,项目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,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、规模、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。
二、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。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前提下,努力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,主要排放指标即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化学需氧量、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每年310公斤、每年180公斤、每年860公斤、每年99公斤以内。
三、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:
1.建设期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、废水、固废以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,运行期加强管理,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。
2.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。
四、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、性质、规模进行建设,确因特殊情况变更上述要素或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,需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。
五、建设单位要遵照执行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,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“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产使用”的环境保护“三同时”制度,将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。项目建成后,你公司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。验收合格后,方可正式投入运营。
六、区环境监察大队按照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要求,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。建设单位按规定要求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。
此复。
渭南市华州区环境保护局
2019年2月21日